设立新加坡基金,为何VCC架构能够成为富豪们的选择?

新加坡对于外来资金监管宽松,而且在金融服务业方面能够给到投资者很多优惠政策以及发展空间,所以新加坡成为了一个越来越受富豪们欢迎的离岸金融中心。由于新加坡税率低,没有遗产税,因此新加坡基金逐渐被投资者喜爱。2018年推出的VCC基金架构对富豪来说更是极具吸引力。我们来认识一下新加坡VCC基金到底是什么。VCC其实是一种成立基金的方式,在香港、开曼已存在很久。除了VCC,其他常见的基金成立方式包括:U...

什么是新加坡VCC基金

什么是新加坡VCC基金
新加坡对于外来资金监管宽松,而且在金融服务业方面能够给到投资者很多优惠政策以及发展空间,所以新加坡成为了一个越来越受富豪们欢迎的离岸金融中心。由于新加坡税率低,没有遗产税,因此新加坡基金逐渐被投资者喜爱。2018年推出的VCC基金架构对富豪来说更是极具吸引力。我们来认识一下新加坡VCC基金到底是什么。
VCC 其实是一种成立基金的方式,在香港、开曼已存在很久。除了VCC,其他常见的基金成立方式包括:Unit Trust, GP, LP等。在VCC这个基金架构下, 基金成立还可以分为两种类别: Stand-alone Fund (单一基金) 和 Umbrella VCC with sub-funds (伞形VCC包含子基金)。
要设立VCC基金,必须任命新加坡持牌基金管理公司(LFMC)或注册基金管理公司(RFMC)担任基金管理和启动,而投资者只作为基金股东,以股份来计算基金所得份额。

新加坡VCC有哪些优势

新加坡VCC有哪些优势
1、运营方便:VCC无需召开财政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
2、税务优待:VCC 可申请享有新加坡《所得税法》(第134章)第13R和13X的税收优惠计划,让基金收益获得免税待遇。
3、私密性:虽然VCC要在ACRA注册,但公众无法查阅VCC的股东(投资者)名册。
4、独立性:伞形 VCC下的各子基金之间的资产及负债是分离的,每个子基金可以像独立法人被管理或被清盘。
5、没利润也可以分红:VCC可以用本金作分红派息,不一定要产生利润才可以分红。

新加坡VCC的注册条件

新加坡VCC的注册条件
1、可变动资本公司必须任命一家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许可或注册的基金管理公司(FMC),或是新加坡的豁免金融机构。
2、新加坡注册的办公地址、有新加坡居民身份的公司秘书和审计员、以及至少一名常驻董事。
3、至少一名公司董事必须是受任命基金管理公司(FMC)的董事或代表。
4、受新加坡关于反洗钱和反恐要求的约束。
5、必须接受新加坡审计师的审计,且必须按照IFRS、新加坡FRS或美国GAAP提交财务报表。
当前,新加坡基金管理公司牌照主要有以下类型:
1、持照基金管理公司(licensed fund management company,LFMC)。
2、注册基金管理公司(registered fund management company,RFMC)。

新加坡VCC架构的税收优势

新加坡VCC架构的税收优势
VCC的税收优惠包括基金税收优惠和管理人税收优惠两类。
(一)基金税收优惠
基金税收优惠包括离岸、新加坡境内和特级基金三种免税计划。
1、离岸基金免税计划(Offshore Fund Tax Exemption,Section 13CA of the SITA)
该免税计划的适用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a)基金形式须为公司制;
(b)不能是新加坡税务居民。
该类型的免税待遇对基金规模、基金支出和投资者策略没有要求,且无需经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批准,只要自行判断符合要求的,就无需进行纳税申报。
2、新加坡境内基金免税计划(Onshore (Singapore Resident Company)FundTax Exemption Scheme,Section 13R of the SITA)
该等免税待遇没有基金规模限制,但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a) 基金形式须为公司制;
(b)基金必须是新加坡税务居民,即基金在新加坡成立且基金行政管理发生在新加坡境内;
(c)基金的管理人必须是新加坡境内的管理人;
(d)每年在新加坡境内发生的商业支出至少为20万新币;
(e)需要MAS的批准。
3、特级基金免税计划(Enhanced Tier Fund Tax Exemption Scheme,Section 13X of the SITA)
该免税待遇适用于所有基金形式,包括公司、信托和合伙企业,且包括基金的共同投资实体、非公司型特殊目的公司(SPV)及两层以上的SPV,且不要求是新加坡居民。但该免税计划的适用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a)基金规模不低于5,000万新币;
(b)每年在新加坡境内发生的商业支出至少为20万新币;
(c)需要MAS的批准;
(d)如果基金是在新加坡境内成立的基金,则基金的管理人必须是新加坡境内的管理人。
(二)管理人税收优惠
除基金之外,新加坡也有适用于基金管理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基金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费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7%,但根据“金融行业激励”(FSI)计划,在满足下列主要条件及取得MAS批准的前提下,可以适用10%的优惠税率:
(a)基金管理人是MAS批准的持牌/注册基金管理人;
(b)基金管理人至少聘用三名有经验的投资专业人员,每名专业人员每月的工资至少为3,500新币,且实质性地从事基金管理活动;
(c)基金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2.5亿新币。
新加坡推出VCC,让新加坡的基金成立方式更多元化,结合低税率的税收,使得新加坡成为投资者设立海外投资基金的热门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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