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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泰国注册公司成为股东后,享有哪些权利,你知道吗?

股东权利,是指在按公司法注册的企业中,企业财产的一个或多个权益所有者拥有哪些权利和按什么方式、程序来行使权利。相对于所有权、产权、出资人权利,股东权利是最清楚、明确的权利。不同国家、不同类型的企业,股东权利也有所不同。那么,关于泰国股东权利,你知道多少呢?
 
股东权利: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上以简单多数票通过普通决议,委任或罢免董事。股东大会的法定人数要求代表公司至少1/4资本的股东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然而,这些规则一般以公司的章程为准,可以在某些事项指定更高值:比如任命或罢免董事,通过决议所需的多数票,需要多少资本的股东出席才能被认定为法定人数出席。在股东罢免董事后,被罢免的董事仍有权力约束公司面对第三人,直到公司去DBD注销董事身份,所以我们还需要提交由公司的授权签字人签署的特定文件。
 
董事必须按照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和公司章程管理公司。因此,只要股东持有足够的公司股份,能够通过一项普通决议,就能要求董事会采取特定行动。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有限责任公司法》根据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任免情况,赋予股东不同的权力。虽然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上提名并任命董事,但在实践中,董事的提名是由公司、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进行,他们将在股东大会上提交董事的任命表决。在投票时,每位股东所持的票数等于所持股份的数目乘以所选董事的数目,并可将这些票数投给任何数目的候选人。
 
股东决议: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某些决定必须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通过,包括通过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宣布非中期股息、批准董事的行动以及审计人员的任命和报酬。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或替换公司组织大纲或公司章程、转换为股份公司以及解散或合并公司的决定,需要由3/4以上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如果公司章程对此作出规定,则需要更高的比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可以由股东会决议。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保留给股东的某些决定要求出席会议并有3/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投票决定,包括委托其他人管理公司,公司与他人合并,出售或转让公司业务,购买或接受其他股份或私人公司的业务转让,以及签订、修改或终止公司业务。公司章程可以规定需要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事项。泰国没有非约束性股东投票的法律概念。
 
中国投资者在泰国注册公司,成为股东,最多可持有多少股份,对股东的身份等有什么要求呢?如果想了解关于注册泰国公司的相关要求及条件,请咨询瑞丰德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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