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香港税务局发布了关于《跨国企业集团的全球最低税和香港最低补足税》的政策框架文件①这标志着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主导的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规则(GloBERules)在香港进入实质性立法实施阶段。2021年7月,香港与超过130个司法管辖区接受经合组织公布的双支柱解决方案中的国际税务改革框架(一般称为「BEPS2.0」),以应对数码化经济带来的侵蚀税基和转移利润(简称「BEPS」...
6月6日,香港税务局发布了关于《跨国企业集团的全球最低税和香港最低补足税》的政策框架文件①这标志着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主导的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规则(GloBE Rules)在香港进入实质性立法实施阶段。
2021年7月,香港与超过130个司法管辖区接受经合组织公布的双支柱解决方案中的国际税务改革框架(一般称为「BEPS 2.0」),以应对数码化经济带来的侵蚀税基和转移利润(简称「BEPS」)风险。为履行香港应对跨境逃税问题的国际义务,和保障香港的征税权,财政司司长在2024至25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宣布,香港将由2025年起按经合组织公布的BEPS 2.0框架实施全球最低税,并引入相关的香港最低补足税。
《2025年税务(修订)(跨国企业集团的最低税)条例》②已于2025年6月6日刊宪成法例,以落实这项建议。
一、 政策核心内容概览
该政策旨在落实《BEPS 2.0包容性框架》下的全球最低税制度,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
1、收入纳入规则(IIR)与低税支付规则(UTPR):根据OECD框架,香港将引入IIR和UTPR规则,确保符合门槛的跨国企业集团在其运营的每个辖区承担不低于15%的“全球最低税”。
2、香港最低补足税(QDMTT):作为上述规则的配套措施,香港将实施本地的最低补足税制度(Qualified Domestic Minimum Top-up Tax - QDMTT)。这赋予香港对在其管辖区内产生的低税利润征收补足税的首要征税权。
适用对象:
●年全球合并集团收入达到7.5亿欧元(约63亿港元)门槛的跨国企业集团(包括其旗下的香港成员实体)。
●豁免情况:国际航运、政府实体、国际组织、非营利组织、养老基金或投资基金等,若其为最终母公司,可豁免适用。
关键合规节点
对于会计年度结束日为12月31日的受涵盖的跨国企业集团,关键的合规节点如下:
提交通知:对2025年12月31日结束的财年,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
提交电子利得税申报表:对2025/26征税年度,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
提交补足税申报表:
●对于已在涵盖范围者:截止日期为2027年3月31日(即2025年12月31日后15个月)
●对于首次落入涵盖范围者:截止日期为2027年6月30日(即2025年12月31日后18个月)。
新规则的实施,预示着跨国企业集团的全球税负结构将受到深远影响:
1、税负定位重塑:核心目标是确保大型跨国集团在各运营辖区的有效税率(ETR)不低于15%。这意味着,集团在低税管辖区的实体,如其在该辖区的有效税率低于15%,将面临额外的“补足税”。香港引入QDMTT,旨在确保这部分针对香港境内低税利润的补足税优先由香港征收。
2、香港税制竞争力考量:虽然香港的标准利得税率(16.5%)高于15%的门槛,但集团内单个香港实体的实际有效税率是否始终能超过15%,需具体分析。优惠政策(如利得税减免、特定行业税务宽减等)、可抵扣项目、亏损处理等因素都会影响计算结果。QDMTT的设计旨在保留香港对本地源征税权的首要地位。
3、合规要求剧增:受涵盖集团需按辖区进行复杂的全球有效税率计算、准备并提交符合OECD标准的GloBE信息申报表(包含国别报告层面的丰富数据)。香港QDMTT也需要单独申报。这将极大地增加企业在数据收集、核算体系、流程管理和报告编制方面的复杂性与合规成本。
4、规则协调与潜在争议:全球范围内的规则落地细节可能存在差异,集团需要持续关注不同辖区(包括香港)的具体立法进展,理解其与OECD模板规则的细微差别。规则的复杂性也可能增加未来跨境税务争议的可能性。
对于可能受到影响的跨国企业集团,当前应重点关注:
●自身是否在范围内?严格评估集团全球合并收入是否达到7.5亿欧元门槛,并确认香港实体是否属于受涵盖集团成员。
●理解香港规则细节:密切关注香港《2024年税务(修订)(全球最低税率)条例草案》的具体立法进程和最终条款。
●评估潜在影响:基于香港最终立法和OECD规则,初步评估规则对集团内香港及全球各实体税务状况的影响。
●审视数据与流程:审视现有财务、税务数据系统和流程是否能满足未来的高要求合规申报需求。
*本文旨在提供香港税务局关于全球最低税政策框架的客观信息与初步分析,内容基于官方已发布资料。具体规则的适用以最终立法及官方指引为准。
①跨国企业集团的全球最低税和香港最低补足税https://www.ird.gov.hk/chs/tax/bus_beps.htm
②《2024年税务(修订)(跨国企业集团的最低税)条例草案》https://www.legco.gov.hk/yr2024/chinese/bills/b2024122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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