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务局|印花税统计资料(2020年7月)

2020年7月(I)额外印花税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额外印花税」适用于所有在2010年11月20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政府自2012年10月27日起调高了「额外印花税」的税率及延长了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物业持有期。在2020年7月份的住宅物业交易中,印花税署确定33宗根据《印花税条例》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交易。该33宗交易分类如下:取得物业后计的持有期宗数注税款(千元)6个月或以内0...

印花税统计资料(7月)

印花税统计资料(7月)
2020年7月
(I) 额外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额外印花税」适用于所有在2010年11月20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
政府自2012年10月27日起调高了「额外印花税」的税率及延长了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物业持有期。
在2020年7月份的住宅物业交易中,印花税署确定33宗根据《印花税条例》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交易。该33宗交易分类如下:
 
取得物业后计的持有期 宗数注 税款
(千元)
6个月或以内 0 0
超过6个月但在12个月或以内 3 1,174
超过12个月但在36个月或以内 30 12,007
合计 33 13,181

此外,最近六个月涉及「额外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 宗数注 税款
(百万元)
2020年2月 18 10.3
2020年3月 33 16.4
2020年4月 18 9.9
2020年5月 31 16.6
2020年6月 32 19.7
2020年7月 33 13.2

(II) 买家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买家印花税」适用于所有在2012年10月27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
最近六个月涉及「买家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 宗数注 税款
(百万元)
2020年2月 62 235.1
2020年3月 42 63.9
2020年4月 41 81.2
2020年5月 32 162.3
2020年6月 53 164.3
2020年7月 79 143.6
 
 (III) 双倍从价印花税及新住宅从价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从价印花税」第1 标准第1 部税率(即划一为15%的「新住宅印花税」税率)适用于任何在2016 年11 月5 日或以后签立以取得住宅物业的文书;「从价印花税」第1 标准第2 部税率(即《2018 年印花税(修订)条例》生效前的「从价印花税」第1 标准税率,一般称作「双倍从价印花税」税率)则继续适用于非住宅物业交易的文书。
最近六个月签立的物业交易文书,并须按第1标准第1部税率及第1标准第2部税率征收「从价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
 
宗数注
按第1标准税率征收的
「从价印花税」税款
(百万元)
 
住宅
 
非住宅
 
总数
 
住宅
 
非住宅
 
总数#
2020年2月 147 608 755 334.4 206.0 540.4
2020年3月 149 823 972 246.2 354.3 600.5
2020年4月 105 670 775 206.1 262.9 469.0
2020年5月 201 1 014 1 215 476.5 277.8 754.3
2020年6月 251 1 234 1 485 501.2 388.7 889.9
2020年7月 276 1 440 1 716 521.4 386.7 908.1

‘#由于进位关係,个别数字加起来未必与总数相等。
注: 根据《印花税条例》,纳税人须在签立可予徵收印花税的买卖协议/售卖转易契后30天内缴付印花税。上表所列个别月份的印花税数据或会包括之前月份的交易个案,因此未必能够完全反映该月的市况。
公布日期:2020 年8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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