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务局|印花税统计资料(2020年5月)

2020年5月(I)额外印花税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额外印花税」适用于所有在2010年11月20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政府自2012年10月27日起调高了「额外印花税」的税率及延长了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物业持有期。在2020年5月份的住宅物业交易中,印花税署确定31宗根据《印花税条例》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交易。该31宗交易分类如下:取得物业后计的持有期宗数(注)税款(千元)6个月或以...

印花税统计资料(2020年5月)

印花税统计资料(2020年5月)

2020年5月
(I) 额外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额外印花税」适用于所有在2010年11月20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
政府自2012年10月27日起调高了「额外印花税」的税率及延长了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物业持有期。
在2020年5月份的住宅物业交易中,印花税署确定31宗根据《印花税条例》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交易。该31宗交易分类如下:

取得物业后计的持有期 宗数(注) 税款(千元)
6个月或以内 2 1,800
超过6个月但在12个月或以内 2 1,238
超过12个月但在36个月或以内 27 13,597
合计 31 16,635


此外,最近六个月涉及「额外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 宗数(注) 税款(百万元)
2019年12月 25 11.0
2020年1月 34 19.2
2020年2月 18 10.3
2020年3月 33 16.4
2020年4月 18 9.9
2020年5月 31 16.6


(II) 买家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买家印花税」适用于所有在2012年10月27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
最近六个月涉及「买家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 宗数(注) 税款(百万元)
2019年12月 95 217.9
2020年1月 81 199.4
2020年2月 62 235.1
2020年3月 42 63.9
2020年4月 41 81.2
2020年5月 32 162.3


(III) 双倍从价印花税及新住宅从价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从价印花税」第1标准第1部税率(即划一为15%的「新住宅印花税」税率)适用于任何在2016年11月5日或以后签立以取得住宅物业的文书;「从价印花税」第1标准第2部税率(即《2018年印花税(修订)条例》生效前的「从价印花税」第1标准税率,一般称作「双倍从价印花税」税率)则继续适用于非住宅物业交易的文书。
最近六个月签立的物业交易文书,并须按第1标准第1部税率及第1标准第2部税率徵收「从价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 宗数(注) 按第1标准税率征收的「从价印花税」税款(百万元)
 
住宅 非住宅 总数 住宅 非住宅 总数#
2019年12月 218 948 1 166 425.1 245.2 670.3
2020年1月 177 1 080 1 257 371.9 228.7 600.6
2020年2月 147 608 755 334.4 206.0 540.4
2020年3月 149 823 972 246.2 354.3 600.5
2020年4月 105 670 775 206.1 262.9 469.0
2020年5月 201 1 014 1 215 476.5 277.8 754.3


‘#由于进位关系,个别数字加起来未必与总数相等。

注: 根据《印花税条例》,纳税人须在签立可予征收印花税的买卖协议/售卖转易契后30天内缴付印花税。上表所列个别月份的印花税数据或会包括之前月份的交易个案,因此未必能够完全反映该月的市况。
公布日期: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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