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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主承销商

    国内承销商的选择:
    根据我国《证券法》,只有综合类的证券经营机构才拥有证券的承销资格,综合类证券经营机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
    (2)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经营业务与经纪业务分业管理体系。
    选择适合的主承销商还应考虑以下因素:
    (1)雄厚的资金实力。主承销商所提供的是金融服务,这需要雄厚的资金作基础。资金不仅是建立全国乃至全球网络的基础,而且是承担包销责任、增强研究能力的基础,资金实力能为主承销商的良好服务提供可靠的保证。
    (2)很高的专业水准。主承销商有诚信的道德品质和进取的工作精神、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广泛的专业交往、广博的工商业专业知识和良好的市场感觉,特别是要有亚洲及中国公司发行股票的丰富经验及企业融资的专业知识,具备这种素质才能为客户提供准确的专业服务。
    (3)领先的市场研究实力。投资银行业是知识、信息密集型产业,研究力量是支撑其业务开展的重要基础。承销业务往往要借助于研究部门对市场趋势、地区经济乃至行业动态的分析,因此研究能力也是体现主承销商实力的因素。
    (4)庞大的全球分销网络。主承销商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也体现在是否拥有大型的全球销售网和客户网方面。
    (5)售后交易支持的实力。在公司股票发行结束后,主承销商要保持股票的流通性和股价的稳定性,维护公司的形象。所以,拥有售后交易支持的实力是必要条件。
    (6)具有很强的协调能力。主承销商在开展业务时,需要与中国政府、证管部门、拟交易所及其国家监管部门,还有各类中介机构打交道,因此与政府和管理机构保持良好的信任关系,与中介机构有广泛的接触是衡量其服务水平的一个方面。
    (7)若聘请境外的投资银行做主承销商,最好具有在中国工作的实践经验,对中国国情有较深的了解,其在中国代表处的成员的汉语水平等能有利于承销业务的开展。
    总之,在具体选择主承销商时,应结合上述几个主要因素,经过慎重考虑及广泛接触后加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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