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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发树“精准”减持青啤涉嫌内幕交易

金志国卸任的消息终于水落石出,此事件不仅对青岛啤酒股价、对重仓其中的等产生了影响,被质疑的还有新华都集团董事长陈发树。

11天前的6月18日,陈发树突然减持了其个人持有的青岛啤酒3200万股,在如今看来可能不是巧合这么简单。日前,有媒体开始质疑,陈发树此举为内幕交易。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陈发树应该提前知道了金志国卸任的消息”。

陈发树提前套现15亿

昨日(6月28日),青岛啤酒紧急停牌前的H股(00168,HK)收盘价为44.65港元,而6月18日,陈发树以每股47港元至48.55港元,在市场配售3200万股青啤H股,套现逾15亿港元。

有意思的是,昨日晚间,青岛啤酒还发布了一则澄清公告称:“陈发树先生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H股股票前,未与本公司进行沟通。本公司事先没有知悉陈先生将减持本公司股票的任何信息,也不了解陈先生减持的背景和动机。另经与本公司执行董事金志国先生确认,陈发树先生在减持本公司H股股票之前,未与金先生进行过任何形式的沟通,金先生对此也并不知情。”

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这是一则莫名其妙的公告,首先获得信息的渠道也不止青岛啤酒公司和该公司高管,青岛啤酒是青岛国资委下属的公司,知道消息的人远不止公司内部人员。另外,发布该公告也应该是陈发树本人,与青岛啤酒有何关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联系了新华都集团财务总监付小珍和办公室主任叶常青,两人均表示:“青岛啤酒系陈发树个人持股,与新华都集团并无关联,至于陈发树是否涉及内幕交易(我们)并不清楚”。他们均建议记者联系陈发树本人。不过记者多番联系,并未打通陈发树及其助理等相关人员的电话。

北京未名顾问事务所证券顾问张洪明认为,尽管陈发树没有澄清义务,减持也可被看成规避风险的操作,但一旦有人向相关部门举报,并提交初步证据,监管部门在认定有操作嫌疑后会立案侦查。

根据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七条规定,“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其中情形的第一条即是,“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事情查实者,将被“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陈发树与金志国:同学兼密友

6月18日,陈发树作为青岛啤酒第三大股东减持3200万股。公开数据显示,该批股份为陈发树于2009年5月以每股2.5685美元 (约20港元),从百威英博(Anheuser-Busch)手中购买,数量为9164.1万股,涉资2.35亿美元(约18.3亿港元)。扣除减持部分,陈发树仍持有约5964.1万股青啤,市值约27.8亿港元。

这笔收购是唐骏空降新华都后,唐骏对外宣称要将陈发树打造成为“中国巴菲特”的第一步。

唐骏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照巴菲特,未来新华都的投资理念将基于三点:首先是和民生相关的产业,其次投资对象是所在产业的前三名,最后投资对象需有国资背景。而青岛啤酒恰好符合这三个条件。

事实上,百威英博当时为减轻债务,有意将自己持有的26.91%的青岛啤酒股权转让,在4月30日正式交割出售青岛啤酒19.99%股权(作价6.67亿美元)给日本朝日啤酒株式会社。

8天后,百威英博公司火速转让了剩余的7.01%的股份,令人意外的是,接盘者是从未涉足过啤酒业的陈发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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