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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居港未满7年 内地妻可到港分娩

  香港文汇报讯  为进一步协助单非孕妇来港分娩,特区政府宣布即日起,容许持前往港澳通行证(俗称单程证)来港定居的香港居民,为其内地配偶申请在香港私家医院分娩,但申请人必须提供包括结婚证明书在内的4项文件。

  扩单非范围 申请须持4证

  港府4月公布特别安排协助丈夫為港人的内地孕妇到香港私家医院分娩,当时只限丈夫為香港永久居民的申请,但食物及卫生局昨日宣布扩大范围,由即日起,丈夫持单程证、来港未满7年,其内地配偶亦可透过该安排,於香港私家医院分娩。

  申请人必须向私家医院提交香港结婚证明书,或经内地公证处公证的内地结婚证明书;港人丈夫的香港居民身份证正本;港人丈夫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正本;及港人丈夫就结婚证明书或两人婚姻关係的宣誓书。夫妇二人亦须签署同意书,授权有关当局向香港及内地有关部门查核他们的内地结婚证明书、两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私院因应情况 签预约确认

  按照有关安排,私家医院会根据夫妇提交的文件及医院床位等情况,签发“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卫生署会密切监察及进行抽查,并会将有怀疑的个案转介执法机关跟进。至於目前身在香港、快将临盆而可能未必能够及时向私家医院提供内地公证结婚证明书的夫妇,政府会酌情容许预產期在下月15日前的“单非”孕妇,先进行宣誓及提交身份证明及单程证,签署同意书,取得“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然后尽快补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内地结婚文件。

  发言人表示,有关安排并不影响现行对非本地孕妇的入境管制。為保障孕妇及胎儿的安全,当局并不鼓励及容许怀孕后期,但未有预约產科服务及未有进行足够產前检查的非本地孕妇来港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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