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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退市制度改革

一、退市机制不畅受害最深的还是中小投资者

不合格的公司依法退市是国际通行做法。过去由于我国资本市场退出机制不畅,绯闻缠身的ST股经常暴涨暴跌,结果是几家欢喜众人愁。不排除极少数投资者投机炒作从中获利,但更多的中小投资者跟风参与恶炒ST股,最终往往深受其害,造成心底永远的痛。

2011年11月28日,深交所公布退市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增加了两个退市条件,恢复审核标准趋严。推动公司退市制度改革在创业板率先试行,之后在主板和中小板进一步深化退市制度改革,相信这些举措将有利于促进我国资本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有利于遏制市场恶炒绩差公司的投机行为,有助于从源头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二、投资者要理性看待退市制度改革,理性投资

投资者应当理性看待退市制度改革,创业板先行启动退市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投资者要高度关注退市改革后,ST类股票可能蕴涵的风险。

为了充分揭示风险,证监会及上交所、深交所已经要求*ST公司进行多次风险提示,并要求证券经营场所张贴风险提示公告。广大投资者应该意识到*ST股票存在的重大风险,自己手中的股票一旦被摘牌退市了,那就是血本无归!投资者应积极、自觉、主动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关注退市风险提示公告。特别是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中小投资者,应当提高风险意识,不要盲目跟风,自觉摒弃赌博心理。建议投资者加强学习与股票投资相关的知识,积累投资经验,理性投资。

三、投资者应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实行有效的司法救助,中小投资者可以依靠法律规章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那些因公司大股东或管理层违法违规造成的公司退市,投资者可以积极行使股东的权利,依法提出索赔,最大限度地弥补损失。

(广发证券 蔡世峰)(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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