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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德国分支机构,为什么要注册德国分公司

独立分支机构是指由外国企业在德建立的,隶属于该外国企业,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经营范围原则上不能超出母公司的经营范围。分支机构的责任义务应由其所属的外国母公司承担。


独立分支机构财务独立、独立核算,一般具有独立银行账户,可单独出具发票、账单,具有独立的业务场所与经营财产,并可独立订立合同、开展业务。


与代表处一样,独立分支机构也要进行营业登记;与代表处不同的是,代表处不需在商事登记簿上登记,而独立分支机构则需要在商事登记簿上登记。


独立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在德国的居留权。相关负责人在德居留权的审查标准与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基本相同,主要是看该分支机构对德国经济是否具有积极意义。


外国公司不论采取哪种法律形式投资(代表处、分公司或子公司),若驻德代表为外国公民,则涉及外国人法方面的问题。依据外国人法,该常驻德国代表须办理居留许可,并须办理从事相应经营活动的工作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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