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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如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

 
 
    商标既是经营者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质量象征,又是经营者独特个性、文化品位、商业信誉等因素的综合载体,是为经营者创造财富的无形资产,商标战略成为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之一。注册商标
 
    近年来,随着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整体提升,与商标权有关的民事侵权案件呈现增长态势。“G2000”“荣华月饼”“卡斯特”等一批令人关注的典型案例相继出现,其间涉及的赔偿责任判定与赔偿额认定问题,备受业界关注。
 
    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法》的核心,也是《商标法》的基本目的之一。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就是运用法律的手段,制止一切对商标专用权侵害的行为,从而保护商标专用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注册商标专用权范围和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专用权范围,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所注册的商标所享有的使用权的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是指商标注册人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请求司法机关或行政执法机关制止他人一定形式的商标使用行为,以保护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它表明商标注册人有权在自己已经注册核定的商品上独占地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在超出这个范围之外的商标和商品上,就无权以注册商标的形式使用。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则超出了这个范围,不仅包括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擅自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与自己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同时还包括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擅自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与自己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有权禁止他人在自己核定的商品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自己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有权禁止他人以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侵害自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要大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而且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商品表现形式、商品交易方式的不断增多和商品流通领域的不断扩大,商标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这有利于消除因商品来源产生从而导致的市场混淆现象,从而切实保护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注册商标
 
 
    现行的《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列举方式,明确规定以下行为属于法律禁止的商标侵权行为:注册商标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这种行为是我们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一种商标侵权行为。它主要包括四种行为:一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二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三是在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四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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