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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加拿大商标

加拿大商标法概要

加拿大现行商标法制定于1985年,全称为《商标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加拿大是W、WTO以及巴黎公约的成员国。

在加拿大,商标(trade-mark)包括实际使用商标(mark)、证明商标(certificationmark)、识别性外观(distinguishingguise)及意图使用商标(proposedtrade-mark)。

实际使用商标,是指一个人用于将其生产、销售、租赁的商品或雇用、提供服务与他人生产、销售、租赁的商品或雇用、提供的服务进行区别的标记。

意图使用商标,是指意图用于或为用于将该人生产、销售、租赁的商品或雇用、提供的服务与他人生产、销售、租赁的商品与雇佣、提供的服务区别开的商标。

证明商标,是指用于或为用于从以下方面将有规定标准的商品或服务与无规定标准的商品或服务加以区分:
(a)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或特性;
(b)生产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工作状况;
(c)生产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的类型;
(d)生产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地区。

识别性外观,是指被人用于或为用于将其制造、销售、租赁的商品或雇用、提供服务与他人制造、销售、租赁的商品或雇用、提供服务区别开的商品或其容器的外观、商品包装的方式。

加拿大商标法(Trademark)详尽报告

注册加拿大商标(Trademark)

商标是文字、符号、征章、设计或以上各种合起来的形式,主要目的是给予公众人仕有一个明确独立的形象。这商标可作广告宣传用途,亦可给购买者得悉所得到的产品及服务。一般来说,第一位人仕在加拿大注册其商标者,均可享有专利的权利。而商号或商品名字(TradeName)只限于作为个人、合股公司等经营某个行业的名字而已,没有什么其它的保护性及优惠。一个商号可注册成为商标。

通常商标条例可分为三种形式,这包括:

(1)证书商标(Certification Mark)---证书商标主要目的是界定某种产品或服务的标准,例如羊毛标纤作为羊毛标准的保证。
(2)外观的界定(Distinguishing Guise)---外观的界定是透过产品的形状、设计或包装区别与其它的产品不同之处。而审核的标准是经证明与其它产品不同才发予商标。
(3)正常的商标(Ordinary Trdemarks)---正常的商标是我们在开始时所说的概念,它可以是句字、口号、图片或其它,目的是区别其它的商品。商标是一个无价的资产,甚至可作为专利性事业的用途

注册商标与非注册商标的不同之处,包括:

(1)注册商标可禁止有关人仕故意采用或利用其它类似的商标以混淆消费者。
(2)注册商标是属于全国性的,故可在各省建立声訾而受到保护,但非注册商标只能受到其地区性的保护,而不能涉及全部地方。
(3)有注册商标人仕可透过联邦法庭或省高等法院起诉有关商标违约事项。而非注册商标者则不能这样做。
(4)注册商标在一般的情况下,可受到法例保护适用于非竞争者。例如有洗衣粉公司采用某衣服的商标等,虽然大家在不同的行业,但非竞争者可能减低这商标的声訾。而非注册商标则只可以反对竞争者采用同一商标
(5)一个注册商标经过五年后,便认定非竞争性的情况,即没有人可采用这商标;但非注册的商标则不能享受这权利。
(6)有注册商标的人仕可发牌照给其他人仕,作为注册用户(Registered User),但非注册商标人仕则十分困难去界定其商标用途,尤其别的公司采用同一商标。
(7)有注册商标的人仕,一般都有权可注册其商标于世界各地;但非注册商标则十分困难在其他国家注册商标,原因是加拿大本土没有注册。
注册商标最主要不能与已注册的商标有所相同或令人混淆;而且不能用一些禁止的标记,例如皇家征号;联邦、省及市的旗帜标志、红十字会的标志等;而诽谤性、猥亵的字句、肖像或签名或与某人相同等的标志均不可用作注册商标。

虽然个人可以申请注册商标,但最佳方法是寻找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人或顾问代为协助;正如专利证一样,整个程序比较复杂,阁下可在黄页分类中查阅Trademark Agents--Registered及Trademark Development and Searching。在申请前最好是到商标局作一次注册前的调查,查询有否相同的注册商标或正在申请中的类似商标,这样做法,可节省日后申请的时间及金钱。一般商标注册代理人会代客人做这部份,而商标局会利用电脑由三百万个公司名称及商标中列出五页类似的商标给阁下查阅,假若没有相同的,客人可进一步交由专利局官员作一次人手的调查。一切调查均没有问题后,阁下可进行以下的步骤:

(1)准备及递交申请表格(Preparing and Filingan Application)---在加拿大,商标可适用于产品及服务,这是有别其它国家,产品的商标与服务的商标是分开的。假若商标己在市场流用,申请者需列明第一天使用日期,而假若商标未采用,但会在未来二年中用作商业用途,亦需列明将会使用的日期,通常商标官员会要求图片及样版存入申请表中。

(2)接受或拒绝申请(Acceptance or Rejection of Application)----商标检察员会查阅每一份申请表及各商标的可能性,假若认为可行的,他们便会印刷在Trademark Gazette中,分发给图书馆及需要购买的顾问、代理人等。假若没有人反对这建议中的商标,商标局的官员便会发出一份商标证明书(Trademark Certificate),通常一般的申请时间大约为一年。假若申请表遭受反对,申请人可有权再次审核或提出上诉。假若有第三者争辩商标时,申请人可透过和解或法律程序与第三者解决这商标问题。而当申请人批准后的三年内,申请人仍未对其商标作任何的商业用途,这商标便会取消。

(3)费用及申请成本(Fees and Filing costs)---费用多少最主要是阁下所采用的顾问或代理人的收费标准,一般费用包括递交申请表大约为加币八百元。而只是递交,费用多少则视乎时间性,阁下可与Trademark Office或Consumer and Corporate Affairs Canada查询。假若阁下需要申请加拿大以外的地区采用这商标,你必需于递交加拿大商标申请表内的六个月中注册申请。而与专利证一样,商标亦可为转让或暂时给予别人使用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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