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有什么特点 注册离岸公司非法吗【多图】【下载】
由于各国法律不同,离岸公司的特点会有所不同。但归纳起来,应该有如下特点:注册离岸公司非法吗
1.一人股东;
2.一人董事;
3.法人可人股东和董事;
4.股东董事可为任何国家、任何国籍、任何住所的法人和自然人;
5.无最高股东人数限制;
6.授权资本制,无验资要求;
7.由法定注册代理人发起设立公司,代政府收交年费和注册费;
8.没有最高资本额限制;
9.没有年报要求;
10.公司不得在注册地或与注册地居民交易或购买除为保存公司档案和联络股东为目的的不动产;
11.股东会和董事会召集程序简单,出席和表决可以以电子形式;
12.股东周年大会、股东特别大会、董事会举行时间和地点由股东或董事决定;
13.公司设立和解散及治理由国籍地(注册地)法律管辖,运作由行为地法律管辖;
14.除法律限制的特许名称外,公司名称选择较多;
15.设立和解散程序简单、时间短;
16.会计和由董事会决定;
17.股东和董事资料不在政府备案,不得不经董事授权而披露;
18.股东自由转让股份,有些法律规定转让行为以董事会批准为生效要件;
19.实行属地管辖原则,源于境外的收入完全免税;
20.有些国家和地区法律规定不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21.可以在国际和本地银行开户(各国情况不同)。
中心投资迅速增长也是近年来中国资本外流中的突出现象。由于注册时的隐秘性,完整的数字还没有。但肯定的是,在中心注册的中国离岸公司已经数以百计,其中不乏一些知名大公司和企业,如金蝶、联通等知名公司。
国际金融组织关注的42个中心,中国离岸公司所注册的包括英属维京群岛、巴哈马百慕大在内已占九个。实际上,离岸公司的运作方式通常是花500美元到1000美元,在中心注册一个公司,完成离岸公司注册之后又以“外资身份”回到国内从事经营活动。中心投资迅速增长是近年来各国资本回流的主要原因。2004年第一季度,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萨摩亚在中国外资来源地中分别排行第二、第七、第九。中国自1985年以来的资本外逃占外债增长比例超过50%,已成为世界上仅次于委内瑞拉、墨西哥与阿根廷的第四大资本外逃国。同时,中心回流的投资资金不通过正常渠道进入,躲过政府监控,不仅干扰了中国银行目前遏制信贷资金规模增长的货币政策,更为严重的是干扰了中国经济的正常发展。
那么,我们 注册离岸公司非法吗?
瑞丰德永李经理表示,注册离岸公司是合法的,只是不要利用离岸公司做非法的事情,当然离岸公司也产生了一些不好的影响,如:
1.为侵占行为提供了资产转移渠道。
多数国家的大型现代企业都是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这其中存在代理风险:掌握经营权的经理人可能侵占股东资产,掌握控股权的大股东也可能侵犯其它股东的权益。由于商业法规不够健全,这种代理风险相当高,而中心恰恰为这种侵占行为提供了资产转移渠道。这种资产转移方式有两种:通过关联交易掏空公司资产,以及隐蔽公司股权收购方的真实身份,低成本侵占公有股权。
2.扩大了资本外逃规模。
当前,各国资本外逃规模极为可观,而英属维京群岛、百慕大、开曼群岛等中心,则是资本外逃然后回流的“中转站”,这在国际财经界已是公开的秘密。以中国为例,2002年以来,国际游资大规模内流对人民币汇率产生了升值压力,并严重干扰了遏制信贷规模过快增长的货币政策。
3.为公司欺诈提供便利。
如企业为恶意“圈钱”往往虚增业绩,但这通常需要支付较高的税收成本。如果利用中心对离岸公司的免税待遇,就可以低成本虚增经营业绩。
近年来,一些民营企业纷纷通过在百慕大等地注册离岸公司的方法曲线海外。2001年末以来,中国多家海外内地民营企业相继遭受财务造假质疑,有些已被证实有商业犯罪行为,而遭到质疑的民营企业全部是海外注册的离岸公司。
4.产生潜在金融风险。
对有的企业而言,若能隐瞒其真实负债水平,将有助于扩大融资规模而不至于提高贷款利率。借助离岸公司,一家整体债务水平很高的集团公司,可将信息披露义务要求较高的子公司的账面债务水平保持在低水平,而集团的高负债却不为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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