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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公司规划-塞浦路斯-进入欧洲的门户

    塞浦路斯独特的地理位置,经济结构,法规制度使她变成了进入欧洲的重要门户,详细地了解塞浦路斯的特点非常必要。

    下面这组数据可以反映一些事实:

    据金融镜报消息,2010年1-2月塞浦路斯新注册公司2927家,比上年同期增长23.1%。其中,1月份注册公司1385家,同比增长28.7%;2月份注册1542家,同比增长18.5%。截止2010年2月底,塞浦路斯共有注册公司222744家。

    为最大程度降低金融危机对塞吸引外来投资的影响,塞政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投资领域激励政策,塞公司注册数量大幅增长表明塞吸引外资政策效果显著。

    我们来进一步了解一下这个新兴的公司注册天堂

背景介绍

    塞浦路斯为亚洲岛国【圣经称之为“基提岛”(古代及亚述帝国时期)】,位于地中海东部,面积9251平方公里。塞浦路斯共和国于2004年5月1日正式成为欧洲联盟会员国之一。

语言:希腊语和土耳其语(官),英语(通)

货币:欧元(Euro)(原货币:塞浦路斯镑)

地理位置

    地中海东部岛国。扼亚、非、欧三洲海上交通要冲,为地中海第三大岛,海岸线长537千米,与希腊、土耳其、叙利亚、黎巴嫩、以色列、埃及隔海相望,自古以来就是连结中东、非洲和欧洲的交通要道,现代人把它比喻为“东地中海不沉的航空母舰”。

经济结构

    塞浦路斯自1960年独立后,从本国国情出发,结合不同时期面临的内外环境,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措施和阶段发展计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对外开放,因地制宜发展本国经济。在注重发展农业、加工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同时,重点开发以旅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并充分利用所处的优越地理位置和地缘优势,发展对外贸易。2006年第三产业产值占GDP的约77.6%,从业人员占就业人口的80%,是近年来塞经济发展最快的一个领域,因此塞经济通常称为“服务经济”。2006年塞进出口总额约占GDP的43.38%左右。塞浦路斯的主要贸易伙伴是欧洲,50%以上的出口和60%以上的进口都是在欧洲范围内进行的,塞入盟后,这一情况更加突出。

    正是拥有了以上的地理经济结构,在塞浦路斯加入欧盟后,她的许多优势得到了更充分地体现

政治受益    

    加强全国安全防范措施,强调民主、人权,言论自由和法治。
    借鉴欧洲条约和欧盟法律解决问题和争端。
    欧盟在整个决策过程中授权所有成员投票参与,以便能够影响决策的做法影响到塞浦路斯和整个欧洲。
    适用于欧盟公民的条款同样适用于塞浦路斯公民。

经济受益
    对欧盟成员国的产品和服务输出预计将增加。
    对于欧盟在各种活动中所吸引的投资,塞浦路斯具有绝对竞争优势,从而加速该国发展为区域经济中心的进程。
    通过采用欧元以及本国的努力,经济和货币同盟将会降低通货膨胀和利率,从而为增加投资和加快经济增长做好准备,外汇风险的废止同样会促进出口。
    增加了欧盟对塞浦路斯的财政支持。

其他优势

    法律和标准也将升级和现代化。
    强调改善环境,提高安全标准和质量。

除了以上优势外塞浦路斯在税务上有许多特殊的优势

一、税收政策

    塞浦路斯境内公司需支付 10% 的净利润作为税收。若公司的经营管理都在塞浦路斯境内,那么该公司为塞浦路斯境内公司。而判断其管理经营地点,又以大多数股东的常驻点及董事会议的召开地点为依据。境内国际商业公司征税完全按照避免双重税收协议来实行。
    经审核的非境内国际商业公司实行零税收,即公司的经营管理在该国境外。
    境外国际商业公司没有塞浦路斯本地税收证,因此无法适用避免双重税收协议。
    国际商业公司在境内取得的股息收入也无需交税。
    从境外常设机构取得的收益也无需交纳公司所得税。
    处置股票所得收益无需支付税收,境内公司也如此。
    50 %的利息免税,除非在正常的经营过程出现利息上调。
    不限制可抵扣亏损结转税收,它们可以无限期结转从而产生预期利润。
    同一集团内,当某公司亏损时,可由其余公司的应纳税利润弥补,提供集团救援。
    企业税收不受改组,联合,兼并和收购等情况的影响。
    免除资本利得税(塞浦路斯境内不动产的销售除外)。
    没有外汇管制,即国际商业公司可以在塞浦路斯境内外以任何货币形式开设银行账户。
    塞浦路斯有 32 个避免双重税收协定适用于 40 多个国家。
    受益人的保密和匿名是有保障的。真实身份只透露给当地的银行,尽管当地银行账户是公开 的,但信息不透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在授权的刑事调查情况下(如毒品,恐怖主义等)。

二、税收细则

    在现行法律下,塞浦路斯实行的是欧盟最低税制,极大巩固了其作为国际中心的地位。由于广阔的避免双重税收协定网络,对于来自中欧、东欧及欧盟的投资而言,塞浦路斯是理想之地。

影响国际商务公司的主要税收法律规定概述如下:

(a) 塞浦路斯境内税

    境内公司需要交税。
    经营管理在本国内则为境内公司。
    “ 经营所在地 ” 一词的法律界定不明确,人们普遍理解为指的是董事会会议地点或多数董事会成员常驻地。
这些收入包括贸易、制造、工业、采矿、农业、利息、不动产的租赁等所得的商业利润以及特许权使用费和正当经营的利润。
境外公司只需为从本国常驻机构所得的收益支付税款。 “ 常驻机构 ” 一词基本上包括办事处,子公司,工厂或实验室,煤矿,油田,或超过三个月的建筑项目等。出租塞浦路斯的不动产和在塞浦路斯的正当经营利润也应交税,而不论是否存在常驻机构。
(b) 企业所得税

    当地公司与国际商业公司无明显区别,所有公司都支付 10% 的企业所得税。免除企业所得税的情况如下:
    在塞浦路斯收到的来自外国公司的股息收入完全免税。
    国外常驻机构所获收益免税,以下情况除外:
    超过 50% 的公司支付行为产生投资收益。
    外国税收明显低于在塞浦路斯的应缴税率。
    处置有价证券所得收益无需交税,这适用于所有公司,无论境内外(个人及公司实体)。
    获利 50% 不属于日常业务范围内(即使该利润需缴纳以下提到的国防税)。
(c) 国防一次性特别缴款(代扣所得税)

应付股利
    塞浦路斯公民作为股东需支付分发红利的 15% 作为代扣所得税,非本国公民则无需支付。
    如果分配红利相当于 70% 的利润,纳税结束后两年内没有实际分配,则产生的利润增长及 15% 的代扣税应当作红利分配。境外股东所获收益则无需如此。
应收股利
从外国公司所获股利无需交纳代扣税说明:
获得股利的公司至少拥有 1% 的股份
公司的支付款项最多有 50% 用于投资
外国税率并不是明显低于塞浦路斯税率
塞浦路斯境内公司无需向另一境内公司支付股利税。
已获利息
塞浦路斯本国居民或公司需交纳 10% 的已获利息税款。
利息和版税
境外公司和个人无需缴纳利息和版权代扣所得税。
租金
塞浦路斯境内公司需支付 3% 的租金收入代扣税(扣除 25% 后)。
备注:红利、利息及租金的国防税作为双重税收协议中的收入税,单边扣除。
(d) 资本所得税

由塞浦路斯境外不动产销售所得的资本收益不在资本所得税范畴。该税只用于本国境内不动产。
(e) 增值税

标准增值税率是 15% 。
增值税折合率为 5% 。
境内国际公司需注册登记,以便于他们在欧洲内部贸易享有零税率,以及在本地费用上收回已支付增值税。
(f) 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塞浦路斯本地居民则需交所得税。
个人在一个会计年度在该国停留超过 183 天则被视为本地居民。
所有的塞浦路斯居民需对他们的所有收入交税。这些收入包括:
工资(包括保险)。
商业获利。
不动产和版权税租金。
    退休金(从国外获得超过 CY£2000 的退休金要缴纳 5% 的税率) 。
境外人士只需对从该国所得的收入交税。这些收入包括:
工资(包括保险),在塞浦路斯提供的相关服务。
在该国境内常驻机构所进行的商业获利。
该国境内不动产的租金。
在该国境内工作所获得的退休金。政府及当地所发放的养老除外。

侨民所得税
    如果受雇于本国境外,无需付税。
    如果受雇于本国境内,且多于 183 天,受雇后的所有收入均需计税。
    如果受雇于本国境内,但少于 183 天,则以在该国就业后所取得的薪金为标准计税。
以下类型的收入免税
    股息收入。
    利息收入。
出售股份所获利润。
    塞浦路斯公民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国外停留超过 90 天受雇于非本国公民所获得的薪金,或是在本国公司的境外常驻机构。
国防税(代扣所得税)
无论本国境内外的利息收入的 10% 。
无论本国境内外的股利收入的 15% 。
无论在何地 75% 租金收入的 3% 。
个人收入的可扣津贴
社会保险支付。
    人寿保险费。
    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支付。
    非本国居民雇员第一次在本国就职,前三年可享有特殊免税政策,达工资收入 20%,最高可达每年总计 CY£5.000 。

塞浦路斯有如此大的优势,下面我们可以看一下塞浦路斯公司注册的一些情况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至少为一人,公司法人或任何国籍的自然人都可成为董事

公司秘书
成立公司必须委任秘书,秘书可以是公司法人或任何国籍的自然人

股东
至少为一人,可以是公司法人或任何国籍的自然人

注册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必须登记注册

年度审核
需要登记经的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周年申报表

保密性
股东及董事的相关信息须有公开记录,但保留匿名权

贸易限制
基本没有限制。除某些特定业务,需要在经营前获得许可

公司名
所有公司名,必须以Limited 或者 Ltd. 结尾。

标准授权资本
塞浦路斯磅 1000,无最高注册资本限制。

    我们可以注意到,塞浦路斯公司及股东董事的信息是公开的,但保留匿名权。对于匿名权有必要做一下解释

    一些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要求在当地注册成立之公司必须向公司注册管理部门提交公司董事和股东的资料,然后,有关部门会把该等资料存档,并且公开该等资料,以供公众人士查阅。一些投资者或经营者为了达到隐藏身份之目的,于是委任他人(朋友或亲戚或本公司之类的专业机构)出任董事和股东一职,这样一来,只有被委任人士的资料会出现在公司的法定文件上面及公开供公众人士查阅。这类受委任人士就叫做代理股东和代理董事,也叫做代任股东和代任董事。
    就代理股东而言,为了保障公司真正拥有者的利益,在正式委任时,双方会签署一份协议书和预先签妥的股份转让书等,这样一来,公司真正拥有者可以随时证明其身份。而且,在其认为有需要时,可以随时把代理股份转给自己或其指定的第三者。
就代理董事而言, 双方会签署代理协议书,而且说明代理董事须按照公司真正拥有者(即幕后董事)之指示行事,因此公司真正拥有者的利益从而得到保障。当然,为了保障代理董事的利益,公司真正拥有者(幕后董事)需签署一份保证不会令代理董事受损的担保书。

    从以上的解释我们可以看到,由于一些原因不愿意将自己暴露于公众可查询的情况下,真正的股东董事完全可以通过匿名的方式保护自己的隐私。

    塞浦路斯从国家法律的高度对这一权利进行了保护,是一项重大的进步。

    一个国家或其公司情况很难用几篇文章描述的百无一漏,更何况是像塞浦路斯这样特殊且复杂的国家。希望这篇简单的介绍让大家对塞浦路斯有进一步的了解,进而做出更适合自己的离岸结构,公司构架,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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