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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一医生非礼病人出狱续行医 病人组织称不可接

  中新网4月27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屯门医院急症室前医生罗仲康,2009年因非礼15岁求诊少女被判入狱;事隔两年多,医务委员会至昨日展开纪律聆讯,处理应否吊销其医生执照,惟被告已于2010年刑满出狱,在执照仍有效下即到私营诊所执业,至今近2年。病人组织指摘,此类有关性犯罪的案件,医委要排期两年多始聆讯不可接受,要求增加委员数目加快处理案件。

  罗仲康于2009年11月在屯门医院急症室任职期间,为一名15岁因肠胃炎入院的少女诊治时,藉词检查胸部,做出不雅行为。法官指案情严重,认为被告并无悔意,判他入狱9个月。罗虽因此被屯门医院撤职,但至2010年8月刑满出狱后,因医务委员会仍未展开聆讯,他仍可以凭有效的医生执照在私营市场执业至今,达1年零8个月。

  医委会昨就罗仲康是否适合继续执业展开聆讯,辩方顾问透露,罗仲康在2010年10月开始,便在不同的私营诊所任职,去年2月获马正兴医生聘为全职医生,现于将军澳尚德商场及新蒲岗开设的诊所看症。

  医委会昨已完成聆讯,包括听取辩方求情,但委员决定将案件押后最少两个月,待医委会委任的临胁心理学家为被告完成心理评估报告后再宣判。

  医委会纪律聆讯主席列菲菲解释,因被告无案底,在审讯期间表现合作,及有不同的品格证明信求情,其现任雇主亦认为被告应得到机会继续执业;不过考虑到被告干犯非礼罪证据确凿,委员会裁决要从保护病人的角度出发,须严谨处理,故待了解其心理评估报告后才裁决。

  小区组织协会病人权益干事彭鸿昌说,此类涉及性犯罪的案件,严重违返医生道德操守,医务委员会应优先安排聆讯,如今要等近两年,绝不可接受。至于应否采取特别程序,将干犯严重影响病人罪行的医生,在未经医委员聆讯前暂时吊销牌照,彭鸿昌认为这可能违反程序公义。他认为问题症结在于医委会现时只得28名委员,人数不足,拖慢聆讯程序,要加强保障市民便要增加委员数目,提升处理效率。

  香港医学会会长、兼新任医委会初级侦讯委员会主席蔡坚认为,此类涉及风化案的聆讯应优先处理,即使委员要协调日子、开会讨论亦应在2至3个月内处理,轮候近两年始能完成聆讯时间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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