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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镇政府“一女二嫁”惹2000万赔偿纠纷

南都讯 记者黄超 从今年年初起,原本承包东莞市塘厦镇19个村(社区)环卫清扫保洁工作的清洁公司分别收到当地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最后通牒”:5月1日前必须撤场,否则后果自负。

事件起因是塘厦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去年已将塘厦19个村(社区)的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招标承包给了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而至今塘厦仍有一半的村(社区)与原来保洁公司的合同尚未到期。根据合同规定,这些村(社区)将面临着赔偿近2000万元的违约金。

保洁项目被一女二嫁

“东莞市塘厦镇‘最牛’采购招标,一个合同损失财政3亿多元!”近日,东莞阳光网上一篇投诉帖引起网友热议。帖中称,塘厦镇保洁项目遭政府“一女二嫁”。

南都记者调查了解到,自2007年起,塘厦镇各村(社区)便将各自辖区的环卫清扫工作分别承包给一些保洁公司。去年5月,该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就19个村(社区)的环卫保洁工作“打包”公开招标,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宝公司)夺标,并于2011年6月与当地政府签下承包合同,合同承包总额为5809万元/年,合同期从2012年1月至2021年。

据了解,塘厦除中心区外的19个村(社区)一年总费用为2459万元。其中已有5个村(社区)的承包合同到期,其环卫工作已经由新承包公司家宝公司接手,还有5个村(社区)合同年底前到期,另外9个村的合同均要到2014至2016年底才到期。

旧人未走,新人已来,19个村环卫项目“一女二嫁”后的问题迅速出现。多家原承包的清洁公司负责人称,今年4月初,塘厦镇政府有关领导召集他们开会,要求他们所有清洁公司于2012年5月1日撤场,并完成与家宝公司的交接,否则政府将强行驱逐原承包公司清洁工。

永庆市政政务有限公司一负责人表示,仅他们公司与各村签订的合同中,就有6个社区的合同尚未到期。根据合同规定,一方随意终止合同,违约方需赔偿一年的承包费用,他们尚未期满的6个社区就得赔偿1000多万元的违约金。按合同规定,9个2014年后合同到期的村将面临近2000万元的违约赔偿。

“政府要违约,违约金不应由村里出”

针对合同纠纷一事,塘厦林村、振兴围、清湖头等多个村委的负责人几乎都表示,如果违约了,违约金不应该由村里承担。其中一负责人说:“政府这样做,肯定是违反合同的,明知道违约了,如果要让我们来赔偿,我们肯定接受不了。作为我们村,我们不想自己违约,真的要违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也希望政府能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该负责人表示,村里认可各村环卫工作收归镇政府统一管理的做法,但是他们希望能继续维持原有承包合同的内容,直至合同期满后再由新的承包公司接手。

算账

之前各村总承包费2459万元/年

19个村(社区)直接与清洁公司签合同,每年总承包费约为2500万元。

整体招标后总承包费5809万元/年

塘厦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将19个村(社区)环卫保洁业务整体招标,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夺标,合同承包总额为5809万元/年。

后果 近2000万元违约赔偿

政府要求,所有清洁公司于2012年5月1日撤场。而根据合同规定,合同一方随意终止合同,违约方需赔偿一年的承包费用给对方。按照合同规定,9个2014年后保洁合同到期的村将面临近2000万元的违约赔偿。

政府回应

如今解除哪一份合同塘厦镇均要承担损失

塘厦镇政府新闻发言人、副镇长杨晓斌称,由于合同已经签订的事实无法更改,如果要解除原有合同肯定面临赔偿责任,而让政府财政去垫付这笔钱不可能,让社区赔偿也不可能,镇里相关会议最终决定,要求合同尚未到期的社区继续与原承包商按照原合同履约,直到合同到期一个收一个。至于与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涉及的违约问题或废除合同赔偿问题,将由镇政府与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待有具体的协商结果出来后镇政府下一步再对外公布。

昨日塘厦镇提供一份报告称:目前出现两难局面。如今无论解除哪一份合同,塘厦镇均要承担提前终止合同而带来的经济损失。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管敏政多次召开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寻找解决办法。但由于情况特殊,尚未达成共识。

塘厦镇委镇政府认为,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责任部门对工作调研不深入、提供信息资料不对称和相关部门审核不慎密,加之镇委、镇政府为切实减轻社区经济负担的想法急切,从而导致对相关问题评估不足,相应措施制定滞后,致使出现目前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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