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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报告递交延误的政府怎么处罚?

    如师报告递交延误将会得到如下处罚:

    一、开业以来第一次迟交师报告:

    1.罚款HKD1,200;
    2.第一次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3,000;
    3.收到传票而不做处理,行政责任将一直累积,直至阁下遵守香港的法例为止。
    二、第二次(或以上)迟交师报告:

    1.罚款HKD3,000;
    2.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8,000;
    3.收到传票而不做处理,将被政府控告藐视法庭。
    所以向税务局递交师报告对于香港有限公司是相当重要的,而且香港公司法规定每间香港有限公司必须每至少年做一次,这是每一间香港有限公司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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