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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非营利组织注册,如何界定香港非营利组织

香港公司法对香港公司最基本的界定,就是该香港公司是否以营利为主要目的而成立。非营利性组织 (nonprofit organization),在香港又称为非牟利机构。而非营利目的的香港公司通常很少有人谈及。今天,就为大家介绍注册香港非营利公司的情况。


香港非营利公司的成立基本上与普通香港公司一致,但是在编写香港公司章程中要注明此间非营利香港公司是以什么宗旨去运作,而没有注册资金及发行股票数额,因为非营利香港公司并不以盈利为目的。


注册香港非营利组织,需注明非营利香港公司名称,非营利香港公司坐落地址位于香港,同时列明此非营利香港公司开办的宗旨,而非营利香港公司开办的宗旨有如下的限制:

1.前提条件:

(1)公司所得捐资若有委托请求,必须依捐资人意愿合法使用或作合法投资;

(2)此非营利香港公司成立的目的不是发展成为雇主和雇工的关系,或雇主团体和雇工团体

的关系,不以盈利为目的;


2.要求:

(1)所得到的捐款和捐物,不论来自哪里,都应用于成立非营利香港公司的唯一 一目的, 即用于慈善事业。

(2)捐款和捐物不得以任何一种方式,比如说分红,奖金等,直接或间接的付给或转移到任何一位成员手中。

(3)非营利香港公司的任何一位董事会的成员都不能再在该非营利香港公司里担任另一有薪水的职位,所有付薪水和报酬的职位同样也不接纳任何一位理事会的成员。

(4)但是,在非营利香港公司里工作的其他人员,除董事会和理事会的成员外,都可获得恰当的报酬。

(5)在以下情况中,非营利香港公司会依法支付款项:

①任何一位董事会或理事会的成员为非营利香港公司用现款垫付的花费;

②非营利香港公司里任何一位成员或理事会或董事会借给机构的钱,以不超过特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③理事会或董事会的成员可向非营利香港公司借款,但前提必须是有借有还;

④非营利香港公司的任何成员、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也允许加入别的法人团体,但所持股份不能超过1%。所加入的团体须有100名以上成员。且不能是无限公司。在非营利香港公司运作资金紧张时,每位成员都有义务为非营利香港公司的资金做贡献,或在一年以后,按协议对非营利香港公司的信誉和贷款负责,直到不是成员为止。资金紧张时期过后。所捐献的钱也不用归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分红,但可以转赠给其他团体(此法人团体不包括自己所在的非营利香港公司),如有类似目的的慈善机构。以便捐款最终能到预期获得捐赠的人手中,而不是在本慈善机构内分到非营利香港公司成员手中,正如第四条所列。香港高级法院判定,慈善资金只能用于慈善事业,而不能被任何人以任何名义作其他用途。


非营利香港公司所获得的捐款以及捐款用途都必须有清楚明白的记录,可以接受每个非营利香港公司成员的审查。设定此项规则是为确保财产和信用的完整,也为了慈善机构在捐款人心目中的信誉。每年至少要请一位或多位香港持牌注册会计师核对账目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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