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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互联收购资产业绩未达标 补偿继续悬空

三五互联(300051,收盘价10.25元)去年砸下上亿元募集资金收购了中亚互联,当时中亚互联的两大股东承诺2011年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2300万元。但是2011年,中亚互联只实现净利润的57%。面对此利润差距,三五互联却并未在约定时间内执行协议,补偿承诺是否会成空?

净利润差距982万元

三五互联今天公布了《关于中亚互联未达成2011年承诺的后续进展公告》,公告称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与中亚互联原股东北京鸿信讯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鸿信讯盟)、北京盛世阳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阳光)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准备收购两者旗下的北京中亚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亚互联)60%股权,分五期付款,其中第四期和第五期与2011年和2012年的业绩挂钩,如果能顺利完成业绩,这60%的股权收购款将是1.247亿元。

协议中称,中亚互联2011年应实现税后净利润2300万元,但是中亚互联2011年度实现的税后净利润仅为1317.70万元,只是上述承诺净利润的57%,有982万元的净利润差距。

面对这一净利润差距,中亚互联解释称,“由于主要客户管理层在2011年出现了较大变动,影响了当年原有业务的增长;而且开拓创新型业务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标准。”

按照协议,如中亚互联未能完成上述净利润目标,第一,公司原股东鸿信讯盟和盛世阳光应各将12.81%的股权无偿赠予三五互联;第二,2011年度未完成2300万元净利润,三五互联有权优先分配1380万元,如实际利润不足1380万元,则由原股东现金补齐;第三,三五互联向原股东支付第四期收购价款1581.24万元 (若达到承诺业绩,收购款则为4140万元)。

然而,面对中亚互联的业绩不达标,三五互联并未在约定时间内执行股权无偿赠予,原因是完全按照协议要求执行将加大募资使用风险,也影响中亚互联管理层的稳定。目前,双方未就协议约定的利润补偿、股权赠送及后续收购价款的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力争在公告后两个月内提出处理方案。

补偿泡汤案例时有发生

公司收购方业绩承诺已成“口号”,补偿泡汤的案例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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